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2-02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京航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风险提示: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航安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4月25日)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7日)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京航安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1312室
法定代表人:张胤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制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航安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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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京航安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京航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京航安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京航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京航安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7,049.2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41,627.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69.38%、170.24%,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17,049.2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07,027.5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6.81%、159.37%;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0,0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4,6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57%、10.88%,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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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邵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高端海工海缆装备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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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晓红、刘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