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名职工监事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华珏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华珏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任职在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附件:
华珏女士简历
华珏女士:198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10年9月,就职于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工作;2010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从事资金管理工作。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199,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包士金先生本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6%,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86,627,77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58%,占公司总股本的8.8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单位: 股
2、本次质押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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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而且股份质押比例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