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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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恒明湾创汇中心一期6#地块幕墙工程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由于业主方资金计划安排调整,项目主体建设进度相应调整,项目工期有所延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1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90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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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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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深圳建行大厦非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和幕墙工程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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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1-12已经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8、10-1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案13已经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1、2、3、4、5、6、8、9、11、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控股股东应回避表决;含多级子议案的议案2需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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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投资者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广东怡建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国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南海国资控制的广东怡建和怡浩投资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怡浩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鉴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且怡浩投资已承诺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上述锁定期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怡浩投资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上接10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