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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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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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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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何红云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毛展宏先生、伏明先生、章茂晗先生列席本次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承东先生、张一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担任,王原先生代表该所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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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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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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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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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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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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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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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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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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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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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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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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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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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参与投票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2022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参与投票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3、属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就会议全部议案回避表决。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除属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外,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 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承东、张一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
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等议案之详情已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80号文),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经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