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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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志新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4人,董事敖新华、邱亚鹏、谭兆春、居琪萍、郭相岑、王浚丞以及独立董事戴新民、王怀世、侍乐媛、李晓慧、魏颜因疫情管控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马卓、毛华来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陈雪婴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爱萍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胡建民、副总经理唐春、总工程师汪春雷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方威先生、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议案;以上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小平、蔡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方大特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