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69版)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2,587,493.19元,其中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8,766,746.64元,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9,000,334.95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4,808,374.59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0,012,037.01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理财收益2,769,765.76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0.00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10月2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1、调整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对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1)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拟由原计划34,733.00万元调整为28,733.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9号厂区,与原实施地点间隔不到100米。(3)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

公司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将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7,372.53万元及其孳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为更好的整合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东莞市松山湖区的地理优势,增强公司行业信息沟通交流,公司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所处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0号厂区。同时,拟将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223号)。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沃格光电董事会编制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沃格光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沃格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以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项目投建过程中采购付款流程影响,资金需分段进行支付,存在已采购的合同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造成该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采购合同应付账款尚未形成并与承诺投资总额形成差额,若将该部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应付款项计入,本项目投入进度即为100%。

注5: 该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6:“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本年度效益较上年度大幅度降低,主要原因系(1)募投项目原有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导致毛利率减少;(2)募投项目增加投产新产品,产能未完全释放。

注7:“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本年度出现负效益,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未实现规模效益所致。

注8:“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所实现的效益体现于公司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

注9:“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增加了公司运营资金,以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支付能力以及经营抗风险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