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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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4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9: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额度等事宜;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等事项的变更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召开,审议上述议案。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1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3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29日、 2022年3月30日,每日 8:30一11:00、13:30一16:00;2022年3月31日 8:30一11:00、13:30一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铭扬、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若有变化,公司将及时更新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