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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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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2-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氢雄”)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京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近日,武汉氢雄与京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署《氢燃料客车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京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条款:

1、车辆的名称、数量

2、付款途径:转账支付

3、质保期:整车:2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燃料电池系统:8年;

4、质量赔偿标准:

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及违反售后服务约定,乙方按以下条款赔偿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机件损坏或其他损失时,而乙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质量等条款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如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损失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公证费等费用。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合同的签订,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中标项目后续的有效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氢燃料客车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