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体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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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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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航民集团目前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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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和处置其已拥有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273,769,211股A股股票,占航民股份总股本745,392,304股的36.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446,965,306股A股股票,占航民股份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42.5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0日,航民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更为1,080,818,84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为396,965,35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36.73%。
2019年11月7日-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航民股份14,999,950股,共持有航民股份为411,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38.12%。
2020年11月12日-2021年5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航民股份2000万股,共持有航民股份为431,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39.97%。
2021年12月2日航民股份回购注销29,999,982股导致股本变更为1,050,818,85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为431,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41.11%。
2022年3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航民股份100万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0.095%;2022年3月15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航民股份188万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0.18%;2022年3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增持航民股份1212万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1.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为446,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42.5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航民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航民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航民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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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6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2-007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于2022年3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并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拟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航民股份,增持数量(含3月8日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43%。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22年3月8日首次增持以来,至本公告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43%,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2年3月16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航民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1.11%。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46,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53%。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2022年3月8日增持部分)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5%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43%。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2年3月8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95%。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2年3月15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8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8%。
2022年3月16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1212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15%。
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1.11%;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46,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53%。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2-006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6,965,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重庆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042763550
经营期限:1997年08月18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0日,航民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变更为1,080,818,84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为396,965,35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36.73%。
2019年11月7日-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航民股份14,999,950股,共持有航民股份为411,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38.12%。
2020年11月12日-2021年5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航民股份2000万股,共持有航民股份为431,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39.97%。
2021年12月2日航民股份回购注销29,999,982股导致股本变更为1,050,818,85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为431,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41.11%。
2022年3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航民股份100万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0.095%;2022年3月15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航民股份188万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0.18%;2022年3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增持航民股份1212万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1.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为446,965,306股,占航民股份总股本的42.5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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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273,769,211股A股股票,占航民股份总股本745,392,304股的36.7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航民股份446,965,306股A股股票,占航民股份总股本1,050,818,859股的42.5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航民集团集团出具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