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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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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翔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9%);公司总监梅春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9%);公司总工程师韦利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完成了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本次减持系股东个人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规划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周翔先生、梅春伟先生、韦利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