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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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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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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重点,对仅根据《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变化进行对应的调整的条款未在修订对照表中一一进行列示。《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01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

集团”)向公司提供1.2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利率按当期LPR上浮100bp。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0

元。2021年3月、9月公司分别向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1年内不超过5,000万元、10,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2年内1.2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利率按当期LPR上浮100bp,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0元。2021年3月、9月公司分别向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1年内不超过5,000万元、10,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至2021年6月30日,河南投资集团总资产2,081.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0.84亿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189.0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2年内1.2亿元委托贷款额度。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二)委托贷款的具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022年内1.2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利率按当期LPR上浮100bp,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加快项目建设,提升经营收益,对公司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通过向控股股东申请2022年内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毅敏先生、郭运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煦燕、海福安、刘耀辉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2年内1.2亿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022年1.2亿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01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需要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81万元,需要核销坏账准备2,313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

本年度共需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81万元。

本年度共需核销2,313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涉及的相关方均破产终结。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36万元,其中:杭州普阳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39万元,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99万元,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98万元,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500万元。核销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37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1万元。本年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五、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七、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01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和“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子公司注销的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子公司安阳中来安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安彩”)。

一、注销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阳中来安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11-22

公司住所:安阳市龙安区龙康大道中段路北(产业集聚区)258室

经营范围:光伏组件制造、销售及安装;电池、硅片、太阳能材料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中来安彩认缴16000万元,持股80%;安彩高科对中来安彩认缴4000万元,持股20%;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彩高科对中来安彩均未实缴出资。中来安彩无人员、无负债、无资产,未开设银行账户、未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中来安彩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经中来安彩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注销中来安彩。

三、清算注销中来安彩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来安彩未注资未运营,中来安彩的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2一01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8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新能”)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银行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安彩新能就贷款事宜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本金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担保本金金额为1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44,221.20万元,其中:公司为安彩新能提供担保余额为254.84万元,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3,966.3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璧镇站南大道与金凤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强基标准化厂房1号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MA9G1J1W3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公司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能源”)持有其100%股权,安彩新能为安彩能源全资子公司。目前安彩新能正在推进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担保本金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行

2.担保本金金额:1.3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贷款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5.保证期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安彩新能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风险可控。为安彩新能融资提供担保可降低其综合融资成本、有利于推动榆济线项目建设进展,确保其后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4,221.20万元人民币,占可对外担保总额(9.8亿元)45.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4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