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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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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5098 股票简称:行动教育 编号:2022-011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5日,因经营发展需要,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及邮政编码由“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58弄2号1005室。邮政编码:201199。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规则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98 证券简称:行动教育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郝三丽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郝三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郝三丽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总经理。郝三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监事就任前,郝三丽女士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其监事职责。

郝三丽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郝三丽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名增补李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李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宜女士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宜女士,1972年10月1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西班牙武康大学心理学博士在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及国家职能高级培训师;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大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李践先生及公司实控人、董事赵颖女士的妹妹、公司实控人李维腾先生的女儿。除上述关系外,李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5098 证券简称:行动教育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兴虹路168弄A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

至2022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以及另行刊登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也可于参会前到现场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10:00一11:30、下午13:30-15:00。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兴虹路168弄A栋

书面回复地址: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兴虹路168弄A栋行动教育

邮政编码:201106

电话:021-60260658

电子邮箱:dongban@xdjy100.com

联系人:杨林燕、孙莹虹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