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3,824,73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情况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良信股份”)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资管”)、深圳市保腾联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腾联兴”)合作,通过合伙制企业形式共同组建成立投资基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5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2,550万元,具体出资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为准。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截至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之首期出资(认缴出资额的30%)人民币2,550万元已缴付完毕。
2019年11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JF501。
二、本次产业投资基金变更的主要内容
鉴于各方已签署了《深圳保腾电力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现经各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同意变更以下事项:
1、《合伙协议》中“2.出资及资金托管 之 2.1认缴出资 之2.1.1”的约定如下:
“2.1.1 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认缴出资总额”)为贰亿贰佰万元人民币(RMB 202,000,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元
■
”
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变更如下:
“2.1.1 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认缴出资总额”)为壹亿肆仟贰佰伍拾万元人民币(RMB 142,500,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元
■
”
2、《合伙协议》中“3.普通合伙人 之 3.5投资决策委员会 之 3.5.3投委会的组成”的约定如下:
“(1)投委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三名、朗新科技和良信电器各委派一名;
(2)由普通合伙人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
(3)投委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
(4)投委会委员的调整需经合伙人大会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同意方可通过;
(5)普通合伙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委会的委员。投委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变更如下:
“(1)投委会由四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三名、朗新科技委派一名;
(2)由普通合伙人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
(3)投委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
(4)投委会委员的调整需经合伙人大会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同意方可通过;
(5)普通合伙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委会的委员。投委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3、《合伙协议》中“3.普通合伙人 之 3.5投资决策委员会 之 3.5.4投委会的议事规则”的约定如下:
“(1)投委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各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2)投委会全部议案的每次决策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数量的委员参加(其中应有朗新科技和良信电器委派的两名委员),决策需获得参会委员全票方能通过;
(3)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经提交合伙人大会表决,且须经合伙人大会非关联方一致同意后方为有效决议;
(4)累计两次未通过投委会的项目,投委会不再受理;
(5)普通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制定详尽的投委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且需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变更如下:
“(1)投委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各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2)投委会全部议案的每次决策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数量的委员参加(其中应有朗新科技委派的委员),决策需获得参会委员全票方能通过;
(3)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经提交合伙人大会表决,且须经合伙人大会非关联方一致同意后方为有效决议;
(4)累计两次未通过投委会的项目,投委会不再受理;
(5)普通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制定详尽的投委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且需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主要系公司认缴出资额以及合伙企业目标规模发生变更,投委会的组成及投委会的议事规则相应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伙企业尚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法律、行业周期、监管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