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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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08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收到了武汉海事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72民初1491号之二】和【(2019)鄂72民初1421号之七】,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一)新兴际华诉长江国际案

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于2019年9月以港口作业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长江国际,并申请冻结长江国际相关财产。武汉海事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一审裁定,驳回了新兴际华的起诉。新兴际华不服武汉海事法院的一审裁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提起上诉,湖北高院于2022年1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天津临港国贸诉长江国际案

天津临港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临港国贸”)于2019年10月以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长江国际,并申请冻结长江国际相关财产。武汉海事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一审裁定,驳回了天津临港国贸的起诉。天津临港国贸不服武汉海事法院的一审裁定,向湖北高院提起上诉,湖北高院于2021年12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述案件的起诉、一审裁定、二审裁定和财产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6、2019-038、2021-013、2022-002、2022-003)和公司定期报告。

二、进展情况

(一)新兴际华诉长江国际案

武汉海事法院于2022年3月出具了案号为【(2019)鄂72民初1421号之七】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长江国际的价值480,528,300元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天津临港国贸诉长江国际案

武汉海事法院于2022年3月出具了案号为【(2019)鄂72民初1491号之二】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长江国际的价值100,348,000元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民事裁定对增加公司现金流、增强经营能力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