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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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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一、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0.7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现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其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机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业务框架协议》。公司根据上述框架协议在每年初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本年度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和股东进行汇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1、重庆机电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辛国荣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288.498166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经营范围: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冶金产品(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范围由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0.77%的股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重庆机电之间购买、销售和服务的价格,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确定;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及非关联交易价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股东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2021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7.79亿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等7.46亿元,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0.33亿元)。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6万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等5.55亿元,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0.11亿元)。

六、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基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28亿元(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等8.90亿元,向重庆机电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服务等1.38亿元)。

七、审议程序

1、《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

2、2022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建芳、苏子孟、杨林,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审查公司与重庆机电之间拟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并对交易主体的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定价等事项从独立、公正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审慎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与重庆机电拟开展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重庆机电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确定;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及非关联交易价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上述定价依据合理,遵循了商业原则。

(3)公司与重庆机电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4)董事会表决关于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2-013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涉及调整、变更,具体请详见“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3月17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动力科技”)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1号)核准(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共计二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469,41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5.90元。扣除已发生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0,978,763.13元。扣除发行费用增值税计人民币1,141,273.97元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额为人民币1,979,837,489.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1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要求,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智慧工厂”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总额及投入明细,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并新增上汽红岩“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关于“智慧工厂”项目的调整情况

1、项目建设方案调整情况

“智慧工厂”项目原建设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新建第二总装厂及配套能力提升;2)升级改造现有产线中的驾驶室焊接车间、驾驶室涂装车间。本次调整拟将“智慧工厂”项目原方案新建第二总装厂及配套能力提升部分调整为对现总装厂及其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通过智能化手段,以实现年产12万辆产能目标,现有产线中的驾驶室焊接车间、涂装车间升级改造仍按原计划实施。“智慧工厂”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调整完成后的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现总装厂及其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现总装厂智能化改造及配套能力升级,结合数字化工厂设计理念,采用MOM系统(制造运营管理系统),结合PMC系统(生产监控系统)、MPM系统(工艺在线系统)、质量在线系统、APS系统(高级排产系统)以及工业互联网应用等实现互联互通,综合协同。以智能化、柔性化工艺装备为基础,采用AGV(自动引导运输车)智能装配系统替代现底盘车间铆接线、预装线、总装车间管束装配线等传统刚性线,实现产线柔性化升级。对底盘车间及总装车间拧紧策略进行升级,实现力矩精准控制及追溯。通过设计工艺一体化协同,实现个性化定制产品在线精确指导,消除车架螺栓及支架错漏装风险。同时项目应用智能加注系统、机器人系统、视觉系统、SPS系统(零部件成套供应系统)及AGV智能物流配送系统等,通过数据赋能实现设备自动化、生产透明化、物流智能化和决策数据化,打造智能制造标杆工厂。

(2)驾驶室生产线改造

1)驾驶室焊接车间升级改造

驾驶室焊接车间升级改造通过对现焊接主线以及车门总成线进行升级改造,对左右侧围、后围、地板分总成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对精整线工位进行扩展,同时结合自动化升级将输送系统改为滚床雪撬输送线,焊接产能提升至26JPH。同时结合数字化转型升级,焊接车间在采用PMC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的基础上,配备智能化焊接控制系统,实时采集焊接数据,评价焊接质量。驾驶室焊接车间升级改造完成后,自动化率提升至84%。

2)驾驶室涂装车间升级改造

驾驶室涂装车间升级改造通过利用现塑料件车间(闲置)新建前处理电泳线以及对老车间进行配套改造,涂装产能提升至26JPH。结合环保治理将目前涂装车间油性喷涂改为水性喷涂,并将现手工喷涂改为机器人喷涂以降低油漆用量,在控制产品质量的同时减少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同时对涂装车间以及底盘面漆线排放处理设施进行升级,增加转轮和RTO,进一步减少VOC排放。

通过对驾驶室涂装车间数字化升级,利用PMC系统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利用在线质量跟踪系统对工艺质量参数进收集处理,利用能源管理系统对能源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从而建成智能、高效、节能、环保、绿色的数字化车间。

2、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智慧工厂”项目原方案总投资为87,339.13万元,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后总投资为63,557.16万元,具体投资构成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6,617.32万元。本次调整前,“智慧工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4,165.96万元;本次调整后,“智慧工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9,441.16万元。调整前后项目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3、项目建设期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的布局,提升产线应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根据调整后的项目建设方案,拟将“智慧工厂”项目建设期延期3个月至2022年12月止。

4、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2021年12月31日,上汽红岩“智慧工厂”项目调整已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取得《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5、项目调整的原因

我国重卡行业相较原募投项目制定时点发生变化,新能源趋势明显加快,2021年8月份上汽红岩新能源进入市场以来市占率稳步提升,有望成为企业新的突破增长点。公司根据当前环境变化,主动应对及时调整了战略布局,明确新能源本地化生产抢占市场的思路,产能布局采取“1+1+X”策略,未来拟建立X个新能源生态圈,抢占先机。

同时,根据“智慧工厂”原方案建设思路,新建第二总装厂重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个性化定制、复杂车型的专线生产,降低生产及工艺实施难度,同步提升产能。因当时重卡行业处于生产高峰期,新建生产线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原有生产线改造对生产的影响。原方案将常规车型与特殊车型分工厂生产,虽然提升了产能,但“一新一旧”两个不同智能化程度的工厂同时运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柔性问题。近年来随着重卡行业快速发展,新工艺、新制造技术成熟应用案例不断涌现,促使公司对原整车扩能方案进行重新审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现存厂房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通过生产模式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设备引入,对现总装厂及其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达到原建设方案年产12万辆产能目标的同时,实现了降本增效,有利于最大化股东利益,调整后的“智能工厂项目”投资依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新增“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

1、基本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上汽红岩

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环北路1号

项目总投资:28,715.4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724.80万元,剩余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2、项目投资计划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革新,重型卡车行业“新四化”程度不断加深。“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将围绕着重加强产品定义、电子电器架构能力、动力总成集成、试验验证和虚拟验证能力等方面深入开发,提前进行前瞻性行业技术布局,同时落地整车开发流程(CVDP),健全公司研发体系,打造具备正向开发能力的团队,加快新产品研发迭代进程,进一步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试验中心,含整车结构试验室、整车转毂试验室、综合试验楼及整车评审室(含竞品分析)等;(2)购置整车道路模拟振动试验台、整车转毂试验台及其他便携式试验设备;提升整车及动力总成集成、驾驶室开发、CAE、电子电器等软件能力;(3)新建研发办公区域。具体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顺应重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当前重卡市场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变革期,智能、电动化产品需求快速增长,同时用户需求升级,对产品试验全面性、及时性提出更高要求。上汽红岩为了加快“新四化”产品研发,对整车道路模拟试验需求将大幅增加;同时,随着国家标准及市场需求升级,对产品转毂试验及环境舱试验等需求也将增加。

(2)客户对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对企业研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对于商用车企业而言,平台化、集团化头部客户呈现增加态势,消费者需求将不断升级,用户对于重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更为关注,可靠性、经济性逐渐成为卡车底层性能考量标准,而智能化、车联网、零排放TCO成为新的竞争方向。

综上,公司将在研发团队、研发大楼厂房、设备等软硬件各方面加大投入,以研发低油(气)耗、新能源、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重卡车辆,从而适应未来社会和下游客户需要,保证公司长足发展。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上汽红岩具备本项目的建设能力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将由实施主体上汽红岩的技术中心、制造工程部、规划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财会控制部等部门共同参与。同时,上汽红岩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累积了多年经验,将有力确保本项目按计划开展建设。目前上汽红岩已在场地平整、功能需求、楼房厂房建设布局、厂区面积、设备放置、人员车辆通道、消防设施布置、应急场所、雨污排放、公配动力房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论证,明确项目实施细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使用效果。

(2)上汽红岩长期积累了丰富的人员与技术储备

经过在业内多年的培育,上汽红岩在车架弯曲试验台、车架扭转试验台、重型往复疲劳试验台、MAST振动试验台、高低温环境仓、门开关试验台、结构模态试验室、桥总成疲劳性能试验台、桥壳总成垂直弯曲疲劳试验台,以及整车ADAS测试、整车道路性能试验等方面具备丰富经验。上汽红岩就本项目重点建设的八立柱整车道路模拟振动试验台、转毂试验台、NVH试验室已经过广泛的技术论证,上汽红岩所拥有的扎实、可靠的研发技术团队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稳定有效的技术支持。

5、项目实施进度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周期21个月,预计2024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

6、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已于2021年8月获得重庆市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投资项目立项备案证,上汽红岩将尽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手续。

7、项目经济评价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在项目建成后,能够为上汽红岩吸收更多尖端技术人才,增强研发创新实力,有利于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增强上汽红岩核心竞争力。

8、项目风险提示

(1)项目最终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如果行业竞争加剧、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发生难以预见的变化,存在项目最终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当地产业政策等变化,项目环评等行政许可审批进度不及预期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3)规划研发能力无法匹配新产品开发任务变化的风险

重卡行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行业新技术、新要求不断涌现,上汽红岩部分产品尚在预研开发中,部分试验需求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存在“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的研发能力无法匹配新产品开发任务变化的风险。

9、项目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汽红岩已充分考虑未来新产品的开发需求,并将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需求分析及内外部资源配置,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要求,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智慧工厂”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总额及投入明细,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并新增上汽红岩“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均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随着未来募投项目的建成,可有效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若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发生较大变化,进而致产品销售不达预期时,项目投资总额的增大会导致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变更,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变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变更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2-014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A股证券简称:动力新科

变更后的B股证券简称:动力B股

变更后的英文名称缩写:SNAT

本次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841”、B股证券代码“900920”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2021年3月17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A股证券简称由“上柴股份”变更为“动力新科”,B股证券简称由“上柴B股”变更为“动力B股”,英文名称缩写由“SDEC”变更为“SNAT”,A股证券代码“600841”、B股证券代码“900920”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2021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更好地反映重组后业务结构及未来行业发展的新业务,及更好地服务未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的有关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名称“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底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契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趋势,考虑到发动机及重卡的共同的动力属性及品牌的延续和发扬,公司拟将A股证券简称由“上柴股份”变更为“动力新科”,B股证券简称由“上柴B股”变更为“动力B股”,英文名称缩写由“SDEC”变更为“SNAT”,A股证券代码“600841”、B股证券代码“900920”保持不变。

三、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2-00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75元(含税),其中,B股红利折算为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692,981,689.17元,每股收益0.56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90,912,418.8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091,241.8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412,296,532.31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71,970,599.55元后,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2,147,109.73元。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为1,631,535,732股。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按上述分配预案测算,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2%。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也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2021年度也没有发生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