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3个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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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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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公告附件1和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101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广大特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的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未达预期进度且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该募投项目所生产的高温合金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由于军工市场壁垒高、产品验证周期长并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特点,且公司进入军工领域时间较短,相关市场拓展及产品验证进度较慢,因此公司对相关设备的投入进度相应放缓。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至2024年12月。除此之外,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广大特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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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2022年3月8日分别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注2]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3年,达产期4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50%,第3年达产约80%,第4年全部达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18.8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附件2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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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2年,达产期3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45%,第3年达产约100%。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18,632.91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进行试生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4,304.44万元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7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
至2022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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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将会听取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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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4月 11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 4月11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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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