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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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蓉胜超微2号持有公司股份56,732,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蓉胜超微2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近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蓉胜超微2号”)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蓉胜超微2号于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0329万股,减持完成后蓉胜超微2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7,773,061股下降至56,732,732股,持股比例由5.09%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披露蓉胜超微2号计划在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8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73,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9%),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蓉胜超微2号的管理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蓉胜超微2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蓉胜超微2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