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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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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26层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约87,692.96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招商证券作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但仍需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谭国泰、张健。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公司聘请招商证券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决定委派李炎、曹志鹏接替谭国泰、张健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炎女士和曹志鹏先生(简历见附件),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炎,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佳禾智能IPO项目、星徽精密IPO项目,翰宇药业再融资项目、捷顺科技再融资项目,欧菲光公司债项目,拥有良好的投资银行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沟通执行能力。

曹志鹏,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学士。2014年起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佳禾智能IPO等项目,具有扎实的财务功底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当前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11,081,36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为1,037,499,986.46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4,59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885,388.29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3,659,51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000150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置换完毕。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最近12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2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7,086.58万元,专户余额为60.7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7,632.21万元。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终止“车载终端T-Box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

车载终端T-Box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由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总额为59,553.21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208.16万元,用于建设2条SMT生产线、8条T-Box自动化组装线生产线以及质量检测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具有年产120万台T-Box的产能及满足150万台车载数据服务,项目建设期2年。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08.67万元,投资进度25.42%。

由于公司车载终端T-Box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规划较早,后续受汽车行业周期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尤其近两年来,由于疫情和芯片短缺等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出货量降低,目前公司产能充足。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终止本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6,699.49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终止“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由子公司武汉兴民负责实施,计划投资总额为42,174.36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180.69万元,主要是通过引入高性能的注塑机、雕铣机、钻机及其他设备,并引进经验丰富的管理及生产作业人才,生产具有多功能、高性能的智能车载终端设备。募集资金到位后,为适应公司新的战略布局,考虑项目实施后的效果,公司延缓了该项目投资进度。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尚未实际进行投资。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从项目论证到目前已经历时超过五年时间,相关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产品技术等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且目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公司如再按原计划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其效益将无法达到预期。综上,公司拟终止本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180.69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终止“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由子公司武汉兴民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总额为37,737.21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799.69万元。该项目拟建5个实验室,包括车联网技术研究实验室、车联网车载终端评测实验室、车联网软件评测实验室、车联网安全实验室及智能交通实验室,通过打造多个先进、高端的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提高公司在车联网领域的研发实力及评测技术,建设期3年。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77.91万元,投资进度25.72%。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终止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3,221.7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诸多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约87,692.96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将上述拟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7,632.21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项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需求,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形;

3、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87,692.96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可满足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使用需求作出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