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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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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2、经营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额度以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担保合同金额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984.97万元,公司为股东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余额为6,75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26,734.9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

2022年3月17日,公司为股东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事项解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仅存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全部来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四、实施期限及方式

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向控股股东厦门益悦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借款额度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化5.5%,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厦门益悦不存在除本次申请借款额度以外的非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也不存在向不同关联人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借款额度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化5.5%,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额度内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并办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伟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95号运通中心604B单元之八十五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50200303285066B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物业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五金零售;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建材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厦门益悦资产总额18,122,630.5万元,净资产3,377,143.3万元,营业收入4,273,130.0万元,净利润237,03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厦门益悦资产总额33,362,536.7万元,净资产4,986,232.7万元,营业收入994,855.0万元,净利润-28,430.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厦门益悦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厦门益悦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随借随还,在借款总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年利率不高于5.5%。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了控股股东的资金成本、结合公司融资难度、融资效率,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厦门益悦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庄跃凯先生、林伟国先生、刘静女士和彭勇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曹馨予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实流动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确保业务健康平稳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控股股东的实际资金成本、公司市场融资利率以及公司近期资金安排等,其定价依据较为公允、充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流动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事先征询了事前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厦门益悦不存在除本次申请借款额度以外的非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也不存在向不同关联人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执业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许可证,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2. 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北京兴华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85名,注册会计师数量44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3. 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74,334.1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571.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311.51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3家,审计收费总额2,158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哲, 2016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约5家。

签字会计师侯璟怡,2021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志坚,1999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审计及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约11家。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诚信记录:

谭哲(拟签项目合伙人)、侯璟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坚(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即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执行以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北京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北京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所确定的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理,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