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1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20日以书面、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4日
至2022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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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14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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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传真:0533一8537777
邮编: 256405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配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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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1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20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16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17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18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1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下同)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不超过24.97元/股(含,下同)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4月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2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截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2,57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3%,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48,926,962.48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回购截止日前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二、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公司自2021年3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履行回购承诺。回购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减”、“双控”等产业政策变革,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新冠疫情反复的背景下,经营环境更趋复杂严峻,行业面临短期需求收缩、供给增加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公司预计无法完成回购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2年9月29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
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1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华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为淄博华汇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3,784.74万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23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纸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为子公司淄博华汇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1686号
法定代表人:林新阳
注册资本:93,963.4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持股占比99.6582%,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持股占比0.341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华汇的总资产为111,296.95万元,总负债为5,897.9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897.9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5,399.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8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该等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等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审批额度内根据业务具体情况签署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范围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除外),无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3,784.74万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