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0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322-1号)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01执219号之十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其在(2021)渝01执219号之七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0万股股票的轮候冻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涂建华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决轮候冻结了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322-1号)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01执219号之十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上述2,000万股股票的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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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本次解除后,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其他方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2、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目前隆鑫控股正按照相关程序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3、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情况及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