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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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3月9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松江”,股票代码600225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因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分别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2018、2019、202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4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2年2月25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及《关于确认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提请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2022年3月9日,法院裁定确认《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2022年3月10日,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存在“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及“2018、2019、202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而分别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松江”,股票代码600225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确定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