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30,659,024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87.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006,105.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0日全部到账,且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233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20年3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海南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9艘在建油轮以造船合同买方主体变更方式转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20年8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60000100001302780。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9,110,862.67元,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