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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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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9版)

4、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会计处理

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四、公司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3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出售持有的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金汇”)59.95%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168.84万元。

● 本次交易参考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主营业务为热镀锌,为降低环评监管风险和管理成本,自2020年5月起,烟台金汇经营场所已整体出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经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烟台金汇59.95%股权以作价2,168.84万元转让给烟台金汇其他股东曲昭强先生或其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烟台金汇股权,烟台金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对方曲昭强先生或其控制的法人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曲昭强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7060219731030****,目前持有烟台金汇16.02%的股权。除烟台金汇外,曲昭强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烟台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福源”)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烟台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744506194M

住所:福新街道办事处(206国道15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曲昭强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05日

经营范围:金属热镀锌处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钢结构制作、机件加工;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福源股权结构:曲昭强持股41%,曲昭兴持股39%,崔玉君持股20%

烟台福源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032.82万元,净资产932.2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6.66万元,净利润32.43万元。

根据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曲昭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除曲昭强控制的烟台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有金额较小的镀锌业务外,曲昭强及其控制的法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76954407576

住所:山东省海阳市海阳经济开发区台湾路

法定代表人:刘雪香

注册资本:734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26日

经营范围:机械(不含起重机械)、船舶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电力设备制造、销售;热镀锌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金属加工机械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金汇股权结构:

烟台金汇主要财务数据:

权属状况说明:烟台金汇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其他说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曲昭强为烟台金汇原股东,烟台金汇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烟台金汇提供担保、委托理财、财务资助等情形。

四、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资产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中天华资产评估为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除本次聘请外,中天华资产评估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根据中天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10295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烟台金汇净资产账面价值2,751.65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烟台金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3,617.75万元。评估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对象:烟台金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烟台金汇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因烟台金汇已整体出租,评估机构认为其在未来时期里是否具有可预期的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做出合理的盈利预测,故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烟台金汇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中天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10295号《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3,617.75万元,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168.84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2,168.84万元。本次交易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年3月23日,公司与曲昭强签署《关于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曲昭强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烟台金汇59.9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或其控制的法人,乙方或其控制的法人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烟台金汇59.95%的股权。

2、转让价款:甲、乙双方同意,烟台金汇59.9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68.84万元(大写:贰仟壹佰陆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本价格为固定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不对此价格进行调整。支付方式为现金。

3、支付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084.42万元;甲方收到该股权转让款后予以办理股东工商变更手续;乙方在标的公司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084.42万元。

4、过渡期安排:以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全部过户至乙方或其控制的法人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为交割日。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实现的盈利或亏损,由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5、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经甲方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6、保证和承诺

(1)甲方向乙方保证和承诺如下:

①甲方具有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及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②甲方对标的股权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转让、处分该等股权,而标的股权或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③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标的股权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则会对标的股权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2)乙方向甲方保证和承诺如下:

①乙方具备按照本协议规定享有权力、履行义务的完全行为能力,而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②乙方已充分了解和知悉烟台金汇的具体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本次股权转让。

③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7、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

(2)如果在本协议生效后发生前款所述的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予以改正,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和给予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8、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本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院判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约275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实际收益贡献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或归还带息债务。交割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烟台金汇股权,烟台金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烟台金汇业务主要为热镀锌,其环评监管风险和管理成本较高,且公司目前镀锌产能已满足公司当前产品镀锌需要。公司本次出售其股权是为了降低环评风险,更好的聚焦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增加公司运营资金,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以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三)《关于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3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决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2、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4、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022年3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与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可以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3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指出“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按上述会计政策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