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81版)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编号:2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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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许铭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制定〈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21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2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39,715,927.70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对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规合法,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六、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21年度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6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48万元)。
七、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八、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铭、孙瑜、朱虔、沈莉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九、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酬总额558.51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十一、关于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铭、孙瑜、朱虔、沈莉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签署的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交易各方均遵循了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十二、关于制定《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处置的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后续事项处置等,能够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充分、可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十三、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陈彦先生自2019年开始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文惠女士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杨文惠女士自2017年开始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崇斌先生,自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王崇斌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王崇斌先生自2018年开始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总额较上期增加了20.47%,原因为集团发生并购交易,审计范围扩大。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德勤华永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初审结果的汇报后,结合掌握的相关信息,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及风控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