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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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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1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目前,太和先机直接持有本公司411,028,6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谢勇先生为太和先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代文娟女士、吕虹女士、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为太和先机推荐董事,上述5位董事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吕虹女士、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1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4:0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①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事项、《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2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1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目前,太和先机直接持有本公司411,028,6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1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和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号)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1号)等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

二、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其中,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下,由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推进提出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的有关议案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1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1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两项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提案经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4号)、《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5号)和《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公告》(2022-016号)等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两项提案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上述两项提案均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2年4月8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君、黄莉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