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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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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9版)

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 星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2,591.73万元,同比增长43.52%;实现利润总额10,494.18万元,同比增长17.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49.81万元,同比增长18.15%。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8)。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9)。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关于杨敏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敏、杨阿永予以回避表决。

(2)关于其他董事、监事的薪酬

董事杨阿永、王雪永、张金珠、常旭、张卫强以及监事高娟红、吴丹、徐惠武均不领取董事、监事薪酬,仅领取岗位薪酬。三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各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税前),已经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0)。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关于总经理杨阿永先生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敏、杨阿永予以回避表决。

(2) 关于副总经理王雪永先生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雪永予以回避表决。

(3) 关于副总经理张金珠女士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金珠予以回避表决。

(4)关于董事会秘书常旭先生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常旭予以回避表决。

(5)关于财务负责人杨佩珠女士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0)。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 星新材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 星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1)。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

星新材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6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如有必要,可由其自身资产为其授信提供相应担保,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2)。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十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33)。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星新材独立董 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附件:

王强先生: 199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17年8月进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信息化管理员,现任公司信息化业务主管、生产总计划员。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每股转增

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

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308,852.0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9,076,5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474,780股,以137,601,73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72,381.04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5,768,374.8元(不含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合计46,040,755.8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6.74%。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9,076,5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474,780股,以137,601,73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预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8,882,252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474,78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期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该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8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安排

(一)董事:1、非独立董事:杨敏月度董事薪酬不低于2.5万元(税前),不超过3.5万元(税前)。董事杨阿永、王雪永、张金珠、常旭、张卫强皆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2、独立董事均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税前),已经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监事高娟红、吴丹、徐惠武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月薪按此前已签订的相应《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综合确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1、董事、监事薪酬:该等董事、监事薪酬情况和方案合理并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等薪酬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该等薪酬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各人的工作岗位与职责,有关薪酬情况和方案符合按劳取酬的公平原则且未偏离可比市场情况,同意该等薪酬事宜。

《关于审议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

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主要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

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 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 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 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 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 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变更将主要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