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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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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8版)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总经理姬阳瑞先生担任阳煤联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阳煤联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西阳煤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太行路2号(一照多址)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阳煤联创2020年和2021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华晋分所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48.03%,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25.74%,增长较快。

(三)股权结构

本次关联交易前后,阳煤联创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此次增资为阳煤联创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各股东方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参股公司20%的股权。

阳煤联创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阳煤联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华阳集团

名称: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07060XJ

法定代表人:翟红

住所: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注册资本:758,037.23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矿石开采;煤炭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物资供销;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煤气、电力生产,燃气经营、发电业务(仅限分支机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地产经营;矿石加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文艺表演、娱乐场所经营、文化娱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机械修造;加工木材、建材、钢材、磁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制品、服装、劳保用品、矿灯;广告制作;印刷品印刷;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医疗器械经营,修理、销售;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种植,动物饲养场、养殖(除国家限制禁止种养的动植物);园林绿化工程;本企业自产的磁材、铝材、玛钢件、服装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的技术和商品除外);房屋、场地及机械设备租赁;制造、加工、销售煤矿机械配件、橡胶制品、输送带、升降带、带芯;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研究服务;煤矿装备研发、设计、材料研究;技术咨询;职业教育与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与华阳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华阳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石化盈科

名称: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35130113M

法定代表人:王子宗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北408室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企业资源规划技术、物流管理技术、供应链管理技术、客户关系管理技术、生产过程控制和优化技术;信息技术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维护;设计和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和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计算机相关产品批发、佣金代理及服务;弱电工程、建筑安装智能化工程(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前,不得开展上述经营业务);销售计算机外围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节能技术服务;承接IT外包服务;会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认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认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与石化盈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石化盈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股权比例同比例出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事项。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充阳煤联创营运资本,有利于参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从而增强参股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金额相对较小,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增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产业布局和整合能力,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姬阳瑞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尚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事项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产业布局和整合能力,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此次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自愿、公平、合理;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增资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市场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技术标准部、培训部、业务发展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3)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余人。

(4)2021年末从业人员总数:4000人左右。

3、业务规模

(1)2020年度业务收入:194,647.40万元。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0年上市公司家数179家。

2020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8,107.53万元。

2020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拟签字会计师:常莹,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1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低于70万元,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而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