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1年11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3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44.09万股,授予价格为30.48元/股。

5、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暂缓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0.48元/股。

7、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59万股。

2、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

(1)上述4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48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因此,公司对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时,仍按30.48元/股退还相关款项,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资金总额为1,399,032元,具体如下: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以公司截至2022年3月24日的股本情况进行模拟,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其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9万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激励计划中有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9万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2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效益的投资原则,使用最高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收益。

(二)投资额度

根据资金状况,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同使用最高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增减。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品种,包括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较低风险产品。上述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衍生品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收益率受市场波动影响,本身也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控制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对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选择稳健的理财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理财合同的审核,对投资理财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专业意见;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审计监察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控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效益的投资原则,使用最高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6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2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专业团队及其负责人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全权开展上述证券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方因素影响,本次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择机适度介入,证券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办理部门、操作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有专业投资团队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实施,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证券投资的策略和方案研究、投资产品筛选、投资决策、实施、调整等证券投资业务。

(3)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控风险,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项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2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王爱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爱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王爱华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在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任职将根据公司安排进行适当性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爱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87,739股,因王爱华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王爱华先生担任高级副总裁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1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2,951.81万元,具体情况为: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8,184.6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98,184.64万元;2)2020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21,465.28万元;3)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3,301.89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8,199.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801.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199.14万元,通知存款账户余额17,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28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该专户存储余额为募集资金持有期间的利息。

注2: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西安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444.57万元向西安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增资37,000万元,借款不超过37,444.57万元。相关增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西安子公司增资32,550.00万元,尚未提供借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172,951.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金额为98,184.6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14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西安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184.64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并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资金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8,199.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801.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199.14万元,通知存款账户余额17,000.00万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1:本表“调整后投资总额”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少3,650.90万元,主要由于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所致。

注2:BIM三维图形平台项目投资进度101.26%,超过承诺投资总额1.26%,为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注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向“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