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如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中远期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如下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下的,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方连续12个月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在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政权、徐震、徐先炉、王超、马超、徐守春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汪早荣、杨辉、史建设、周泽将在议案提交前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公司对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在事前得到了相关资料和信息,并进行了详细的审查与研究。经审议,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示同意。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交易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8月对名称等工商注册信息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9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九华旅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成立于2000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5,919.46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国内、入境旅游经营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国有资本运营,旅游服务及其原料供应,旅游商品开发与销售,门票专营,景区内停车场收费管理服务,新旅游项目和新景点开发,信息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发布,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图书、报刊零售,文艺创作与表演,教育咨询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休闲健身场所服务,综合医院服务,医疗机构管理服务,餐饮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客运索道服务,纯净水(矿泉水)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是纯净水生产销售、大王洞景区服务及大愿文化园的运营。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大股东。
池州市九华山供排水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活饮用水供水,给排水安装与维修,水暖器材、污水处理,纯净水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是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池州市智慧文旅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产品是票务代理服务等。
安徽省九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餐饮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产品是旅行社服务。
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6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游资源开发,游览景区管理服务,住宿、餐饮,停车场管理服务,国内入境旅游业务,索道客运服务,电动游览车,旅游专车客运服务,网上商务咨询(投资咨询除外),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弩除外)零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老年人养护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瓶(罐)装饮用水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是石台牯牛降景区服务管理。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9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依据的价格为市场定价、成本加成或政府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上述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或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因上述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或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九华旅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九华旅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九华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编号:临2022-021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和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5,384,375.61元、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元、租赁负债3,522,423.82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951.79元。相关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金额。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3,584,375.61元、租赁负债3,522,423.82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951.79元。相关调整不影响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金额。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
● 投资金额:3.48亿元
● 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面临项目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关注市场行情变化,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强化产品宣传推广,积极应对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规划、环保、立项等事项尚需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可能存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九华山旅游市场发展趋势,满足自驾游市场发展需求,提升游客体验感,全面改造提升九华山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接待设施,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拟投资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3.48亿元。
(二)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44885446D
4.法定代表人:王智慧
5.注册资本:158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保险代理业务;旅游业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洗车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客运公司总资产为212,835,719.40元,净资产为175,413,453.39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77,375,108.53元,净利润为15,867,698.36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立体停车场,引入智能化停车管理和服务系统,满足自动收费、泊车、寻车、监控等功能,停车位近5000-6000个;对九华山游客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功能提升,满足高峰期5000人/小时的游客通行要求,满足游客咨询、导服、购票、检票、候车、换乘、防疫、应急、信息化、办公等功能;整合九华山长途客运站,打通与各大城市的旅游交通线,加强与高铁站的联系与对接;在九华山游客服务中心内和游客步行离山通道处布置池州农特产品、旅游纪念品卖场,增加交通换乘中心对客服务功能,盘活九华广场存量资产。
2.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3.48亿元
3.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21个月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效益估算:经测算,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9.54年(含建设期),预计客运公司可实现年收入15,114万元,年利润总额4,892万元。
6.项目进展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目前,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已完成,经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池州市政府规委会审查,并转报安徽省林业局待审批。
7.项目建设必要性
(1)九华山游客中心的设施亟待改造升级。为缓解九华街区交通压力,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在节假日实施了常态化的交通管制,柯村片区是来山游客交通转换的节点。九华山游客中心建造于2004年,系按年进山 100 万游客量(团队占 80%、散客占 20%)规模设计,售检票、停车及进出站等工作以“人工”为主,随着九华山客流量增长,“停车难、露天排队、管理被动”的现象日益显现,游客中心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亟待改造升级。
(2)景区现有停车场已不能满足高峰期的游客停车需求。九华山景区接待游客量不断增长,其中自驾游比例达到80%以上,但山上片区现有各类停车场仅1000余个车位,山下柯村片区仅有游客中心和文化园2个规模停车场,停车位约3800个,已不能满足节假日等高峰期的停车需求。
(3)九华山风景区转型升级的需要。九华山风景区是池州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徽省重点打造的旅游景区之一。推进九华山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满足旅游消费需求,对做大做强池州旅游产业和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4)巩固公司在九华山景区交通的核心地位。九华旅游客运公司专营九华山景区的内线交通,游客中心停车场和接待大厅是客运公司有序运营的重要载体,改造提升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既可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也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九华山景区交通的核心地位。
8.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九华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大力支持;项目服务于来九华山的游客,具有较稳定的市场基础;项目建设单位从事旅游行业近20年,有着丰富的旅游经营经验,各类管理技术人才齐备;同时项目有着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客运公司投资建设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是公司顺应九华山旅游发展趋势,系统提升九华山游客服务中心接待设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业态,提升游客满意度和市场认可度,巩固公司在九华山景区交通的核心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面临项目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关注市场行情变化,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强化产品宣传推广,积极应对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规划、环保、立项等事项尚需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可能存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