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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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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2-1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21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99862022B00015号),约定公司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022年3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年东阳(保)字0046号),约定公司在对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20800011-2022年(东阳)字00349号)借款期限的12个月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拟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84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2日、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8)。

二、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2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货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两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

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借款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本次实际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

5.借款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约定,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本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货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货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金属租质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费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费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货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99,090万元, 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5,617万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2.61%。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