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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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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李昌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李昌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昌彩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目前,李昌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577,200股,其中40,7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持有,李昌彩先生承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之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则进行管理;另外536,5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管理。

李昌彩先生在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昌彩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柯晓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柯晓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柯晓阳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目前,柯晓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2,10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管理。

柯晓阳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柯晓阳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公司”)告知函,长电投资公司拟自2022年3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5%,不超过1%(含已持有的股份28,109,229股)。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名称: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长电投资公司为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为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资本)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

目前,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资本、长电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21,097,405股、1,649,828,593股、212,328,040股和28,109,22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11,36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44.3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拟增持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5%,不超过1%(含已持有的股份28,109,229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3月29日起 6 个月内;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本次增持长电投资公司将根据市场

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5.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长电投资公司自有资金;

6. 本次增持并非是基于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主体身份,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身份,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6个月;

8.相关承诺:长电投资公司承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计划时限内完成披露的增持计划,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3. 本次权益变动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电投资公司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