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外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同意关于海外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海外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2022-2025年银行贷款授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应对新冠可能造成的资金成本影响,顺应公司中长期战略,持续改善公司可持续发展状况,同意银蕨农场与澳新银行、新西兰银行、荷兰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及花旗银行5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总额3.2亿新元的可持续性银行授信,其中:2.4亿新元贷款为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新元为流动性贷款,3000万新元为营运资金贷款。期限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银蕨农场自有资产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的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308万元(含各项税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2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73万元。(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同意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2022-2025年银行贷款授信的议案
(9)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2-02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 2022-01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由监事会主席方珉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2-021)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外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同意关于海外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海外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2-01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783,788.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52,181,862.86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631,786.95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21,904,831.36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09,429,032.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7,729,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772,94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97%,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上海梅林流动资金解决。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2-020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梅林”、“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梅林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刘长奎、田仁灿、郭林、洪亮、方霞表示同意;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刘长奎、田仁灿、郭林、洪亮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审核认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肉及肉制品核心主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该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而且有利于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该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梅林2021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2021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015和《上海梅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度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同类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原因详见下表说明。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其与光明食品集团的隶属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预计与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64,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约13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约19,000万元;与关联方关联租赁业务约9,000万元。
2022年度预计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原因详见下表说明。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49.66亿元
成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
业务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力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济、会展会务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961.15亿元,净资产为1,044.81亿元;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557.48亿元,净利润26.57亿元。(数据经审计)
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并通过下属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梅林合计37.7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
法定代表人:黄黎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3.79亿元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7日
业务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巴氏杀菌乳(含益生菌)、酸乳(含益生菌)、乳制品【液体乳】(调制乳、灭菌乳)、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培训和牧业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明乳业总资产为203.1亿元,净资产为62.7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亿元。(数据经审计)
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光明乳业54.63%股权,光明乳业为光明食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光明乳业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奶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枫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6月2日
业务范围:生产、加工橡胶制品、畜牧机械、乳品食品加工机械、塑料及纸质包装容器,饲料销售,从事牛奶、奶牛领域内的科研和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附设分支机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牛奶集团总资产为49.76亿元,净资产为15.11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净利润-1.28亿元。(数据经审计)
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牛奶集团100%股权,牛奶集团为光明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牛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以上简称“上海农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3号1103室
法定代表人:何为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1亿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业务范围:农产品种植,农机具及配件,有机肥生产,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种畜禽生产经营:大约克、杜洛克、长白种猪,饲料生产(限分支机构)及销售,生猪养殖(限分支机构),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销售,家禽养殖、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农场总资产为32.52亿元,净资产为20.08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5亿元,净利润1.46亿元。(数据经审计)
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农场100%股权,上海农场为光明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海农场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出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房产物业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合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市场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2-02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梅林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1年存货、生物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3,104.8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11,334.99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073.64万元,并计入母公司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
二、计提大额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 存货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产成品等。年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受猪价持续低迷影响,公司针对商品猪、进口冻品猪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783.62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归母净利润9,563.27万元。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集中在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光明农牧”),2021年公司根据光明农牧对隔离棚种猪存在的减值风险以及为提高繁育效能拟淘汰的种猪共计提减值准备 4,321.26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归母净利润1771.72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生猪产业近期价格大幅波动,经对行业前景的分析,2021年上海梅林母公司对持有的光明农牧4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2)第2004号)的评估结果测算,计提减值准备110,736,424.39元,并计入母公司当期损益,不影响上海梅林合并归母净利润。
三、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11,334.9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决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3、2022年3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决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上海梅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对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拟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锋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锋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超过7年,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粟先生,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粟先生于2015加入毕马威华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超过3年,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女士,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女士199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凌云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报酬与上年度保持不变,合计人民币308万元(含各项税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2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73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任务,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任务,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