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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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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的凭证及相关产品的银行存单。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于2022年3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及 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类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 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 第一节 证券投资于衍生品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类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独立董事刘金祥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芹女士、保荐代表人杨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 月11日(星期一)16: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8,296,393.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009,201.26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829,639.3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475,955.25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99,062,5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943,7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慎研究和讨论,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3,539.04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亚玛顿科技总资产21,320.02万元,净资产16,674.66万元;营业收入95.06万元,净利润350.95万元。(未经审计)

信用状况:亚玛顿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2、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凤阳硅谷总资产199,037.39万元,净资产 69,919.81万元;营业收入87,705.56万元,净利润 9,046.56 万元。(已经审计)

信用状况:凤阳硅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等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