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7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A股/H股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A股/H股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A股/H股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A股/H股2021年年度报告中所载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2-014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43.97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47亿元。2021年度末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376.00亿元,无未弥补亏损。
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4.40亿元、任意公积金14.40亿元和一般风险准备金14.40亿元;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1.44元(含税),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计算,共计约44.92亿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2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021年度,本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下降3.92个百分点至248.17%,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2-011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现场出席董事14人,董事Edouard SCHMID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徐志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斌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1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做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书面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2年3月29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2-013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以下简称“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12,076百万元。
一、概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635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9,441百万元,减少2021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2,076百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635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9,441百万元,减少2021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2,076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做出的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合理,并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