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3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认为《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5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由固定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辉、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7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四)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6339782
传真:0551-66339782
联系人:蒯贇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