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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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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2-00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王红雯女士已于2022年2月28日因任期届满辞职,在公司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之前,其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2,273,615.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2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05%。

如该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1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550万元。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2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05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沈志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21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2012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2-006)。

此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民丰集团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公司与金融机构融资签署日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的融资合同。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待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经营经理层和财务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每笔借贷业务的金额和期限以实际发生的为准,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款相关规定,本次无偿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可直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拟为民丰集团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民丰集团与金融机构融资签署日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的融资合同且该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6年6月30日;与金融机构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所担保的债务形成日期不得晚于2025年6月30日且债务到期日不得晚于2026年6月30日。

民丰集团以其拥有的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其他资产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民丰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50,4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10%。

无逾期担保;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曹继华、陶毅铭、陆惠芳、尤叶飞、曹爱萍回避表决,本议案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此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民丰集团将在本次会议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08)。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红雯女士已于2022年2月28日辞职,经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彭金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彭金超 女,1986年7月生,硕士。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工作,执业律师;2016年4月至今,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法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已呈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2-00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273,615.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2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05%。

如该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

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550万元。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2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0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公司盈利能力一般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该分红比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2,273,615.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2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05%。

如该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58,311,863.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273,615.2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026,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1年,我国造纸行业景气度不断回升,生活用纸和包装类用纸的需求持续增长,文化用纸受“双减”“无纸化办公”等因素影响,需求量出现下降,价格存在一定上涨阻力。原材料方面,随着环保政策的日渐趋严,“禁废令”“能耗双控”等政策的实施,环保压力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行业门槛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壁垒也逐渐从废纸进口配额转向海外废纸浆生产线建设。行业内具备规模优势、林木资源、资金和技术实力的造纸企业逐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落后产能被清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中,卷烟市场用纸需求总量稳中略降,格拉辛纸市场及其他产品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多数以商品纸浆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利润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发产业链延伸业务,扩展发展空间。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1.3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1年以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面临挑战,加之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管理均面临一定压力。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纸机技改升级以及转型升级需要,需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水平。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合计分派现金股利7,026,000元,占本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05%。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第五条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定。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05%,低于30%。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1.3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届时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以及现金分红预案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公告》(临2022-010)。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