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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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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23.9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817.0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8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9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受到全球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并额外领取董事津贴7.2万元/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级别工资、服务奖金等组成。绩效工资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司名称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Fangyuan Environment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及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规范化表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照最新的经营范围规范,对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变更后: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调整。

2、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是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使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更贴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敏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敏龄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黄敏龄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yhb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黄敏龄女士简历

黄敏龄,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曾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加入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黄敏龄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接2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