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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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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6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6,757,173.8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42,321,970.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后,公司总股本567,224,0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889,61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对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一切相关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红政策,既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诉求,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现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1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此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2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租赁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向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3260804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1,752,424.2473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强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9日

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5-7楼11-12楼

8.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城投90%,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城投10%。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城投的资产总额为29,711,224万元,净资产为14,991,741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2,073,396万元,净利润为41,777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的认定第(一)款规定,广州城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城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出于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物业,开展食品或者餐饮业务的销售等。

2.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类食品等。

(二)定价策略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租赁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2020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参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二)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四)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

1、2022年4月20日,8:30-12:00时,14:00-17:30时;

2、2022年4月21日,13:30一14:10时;

(六)登记地点:

上述第(1)项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第(2)项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层

(三)联系人:陈扬、许莉

(四)联系电话:020-81380909;传真:020-81380611-8803

(五)温馨提示: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出席人员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时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近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或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沈肇章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听取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就其他需审议事项形成书面决议。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1日14:30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