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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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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7版)

(1)反担保范围

a、甲方依据为乙方上述银行借款签订的担保合同,代乙方清偿约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等)后形成的对乙方的全部债权。

b、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2)反担保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在上述反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贷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后30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根据实际借款需要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

五、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68,375.85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85,291.3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9.66%,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担保为83,084.55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2.93%。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68,000万元的担保,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均是公司核心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风险。

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持续担保,存在的风险较小。我们已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切实按照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1)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2)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拟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中尚未使用的3,000万元为保荐承销费用,在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已扣除,实际已使用完毕。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膜分离项目)”和“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项目)”的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19年12月24日和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加了膜分离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的实施单位涪陵制药厂和实施地点。因疫情及招投标时间较长影响,上述项目施工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拟对上述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二)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背景

阿胶是传统中药材,主要原料取自驴皮,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提高,阿胶产业也不断提升,随着农耕机械化及交通运输发展,毛驴作为农业生产工具已被逐步替代,而驴源减少,驴皮资源也日趋紧张,导致供需失衡,驴皮市场价格不断攀升,阿胶成本相应大幅上涨。为确保下属子公司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胶原料(驴皮)来源和品质,公司于2014年成立了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太极天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驴公司),科学规范化和集约化的养殖毛驴。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拟用定增资金在天驴公司建立毛驴规范化养殖基地,作为天胶原料配套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目立项时经济效益测算,在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后,投资利润率约13.04%。

(三)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近几年国外驴皮不断涌入,国内驴皮价格受到冲击不断下降;同时由于毛驴自身繁育、养殖周期长;毛驴养殖行业技术研究起步晚,养殖难度大;规模化养殖人工、饲草、管理费用等投入较高。驴肉作为小众肉食品,销售变现较困难, 致使产出倒挂,以上原因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未达预期。天驴公司从2016年开始养殖毛驴,养殖周期为3年,按照该公司养殖规模,养殖一头毛驴在驴皮和驴肉出售后,亏损约6,000元/头。2018年至2021年,天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10.71万元,-4,303.11万元,-3,276.26万元,-16,809.26万元。

目前“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均为种驴引进,如继续实施种驴引进,将会使该公司亏损加大,增加公司经营负担,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聚焦医药主业、降低经营成本和减少亏损,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清理“两非”“两资”企业的工作方针,同意天驴公司不再新增种驴引进,终止“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拟对天驴公司资产开展优化处置或合理运营。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注销手续。

(五)募投项目拟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终止“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聚焦医药主业,规避募集资金投资的风险,终止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其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2021年度涉及金额3,130.18万元。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公司120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8、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8,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2,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与投资者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太极集团证券与投资部。

邮编:401123

联系人:林巧 何婧雯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传真:023-89887399

邮箱:tjzq@taiji.com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太极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