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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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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3月30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共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9,875,010,847.38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以及交易风险准备金、扣除永续债利息支出,并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后,2021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241,011,589.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369,533,218.62元,减去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2,230,196,926.54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4,380,347,881.81元。

2021年度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37,258,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142,550,214.67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配售、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3,142,550,214.67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的调整。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公司将就本次股息派发的基准日及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日期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版本,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经营管理层2021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根据公司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公司分支机构建设计划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计划安排资本性支出7.0亿元,其中信息系统应急保障资金预算0.1亿元。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系统建设、软件购置和新设、撤并经营场所发生的装修改造支出等项目,信息系统应急保障资金预算专用于应急处置中及时采购应急设备和物资。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业务总监职务,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聘任杜鹏飞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鹏飞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通过《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者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截至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各自20%之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并决定作出或者授出需要或者可能需要配发股份之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者转换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而该等售股建议、要约、协议、交换或转换成股份之权利或其他权利需要或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3、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议案给予授权之日。

三、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国适用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并在取得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及监管机构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之权利。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十项、第十五项、第十九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十三项议案将向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报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银河国际对银河-联昌担保执行情况报告》《银河-联昌马来西亚土著身份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

第一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定期)于2022年3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及合规总监。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屈艳萍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合规总监梁世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魏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魏国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于对所任岗位职责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性的谨慎考虑,樊敏非监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于对所任岗位职责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性的谨慎考虑,樊敏非监事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于对所任岗位职责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性的谨慎考虑,樊敏非监事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于对所任岗位职责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性的谨慎考虑,樊敏非监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本次监事会听取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魏国强先生简历

魏国强,男,1976年8月出生,经济学硕士。1999年7月获得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8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魏国强先生2002年8月至2010年1月历任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科员、发展改革部主任科员、副处长;2010年1月至2020年4月历任国办秘书二局副调研员、调研员、调研员兼副处长,国办秘书四局处长、二级巡视员;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2020年9月至今兼任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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