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册资本:579,981.61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6.18亿元,总负债40.74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63亿元,实现净利润2.23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系本行关联方。

(十八)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9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再担保业务;兼营债券发行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系本行关联方。

(十九)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2幢25层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运和处置,承接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不良资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5.83亿元,总负债136.79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实现净利润-0.78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9号10-1号

注册资本:132,902.5062万元

经营范围:嘉陵江石门大桥、嘉华嘉陵江大桥、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经营、维护(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建筑机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2.37亿元,总负债26.45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实现净利润2.29亿元。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过去12个月的关联方。

(二十一)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3号

注册资本:557,397.496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374.01亿元,总负债2,174.00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40亿元,实现净利润11.55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本行对外投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注册资本:1,135,7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513.02亿元,总负债11,460.64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0.66亿元,实现净利润88.84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三)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123号

注册资本:2,112,472.475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显示器件及组件、其他电子元件、以及与显示器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不含一级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四)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注册资本:22430.731758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销,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2.85亿元,净资产61.0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1.17亿元,实现净利润9.11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二十五)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商社大厦9楼

注册资本:263,021.5714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76亿元,净资产14.6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99亿元,实现净利润0.44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0、11、14楼

注册资本:40,652.8465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副食品、其他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酒、茶叶、保健食品,书刊、音像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零售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6864医用卫生敷料,食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8.06亿元,总负债82.64亿元,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5亿元,实现净利润12.51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七)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99.11亿元,总负债137.24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53亿元,实现净利润1.31亿元。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向本行派驻了监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二十八)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186号

注册资本:37,000万元

经营范围:停车场服务;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物业管理(贰级);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九)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28-1、29-1

注册资本:476,843.1002万元

经营范围: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78.42亿元,总负债496.30亿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39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53亿元。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001.34亿元,总负债78,894.46亿元,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38.75亿元,实现净利润1,097.94亿元。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股东董事吴珩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一)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注册资本:564,141.7298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544.89亿元,总负债3,330.42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77亿元,实现净利润13.20亿元。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独立董事冯敦孝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二)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和本行董事、监事、总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司的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公允性分析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本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分别为本行提供国内、国际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 安永香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明骏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亚楠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露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2. 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行2022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同比上升19.05%。本行2022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要求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满足公司相关工作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续聘其作为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其作为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在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本行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香港为本行2022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511号《关于核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行2021年1月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7,450,5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762,889,283.2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45,793,652.6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717,095,630.62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交易费用人民币11,807,028.23元后,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3,705,288,602.39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1年1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154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05,288,602.3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05,288,602.39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对本行募集资金的范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2021年 1月27日,本行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本行及保荐机构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各方均按照该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确认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05,288,602.39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目:因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并未用于专门的募投项目,而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立即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提高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故填列“不适用”。

(上接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