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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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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资金需求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 300506 证券简称: 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

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存货、 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99,797,804.12 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 人民币元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 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经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经测算,部分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合同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公司计提合同资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其他 非流动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经测算,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2 、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4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5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对上述各事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 19,979.78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979.7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0,183,701.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40,183,701.6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95,596,56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重要子公司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根据约定,公司与股权购买方就永麒照明2021-2023年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业绩对赌。现结合当前行业状况和永麒照明2021年度实现的业绩情况预测,公司合理预计对赌期结束后将全部无法收回剩余股权转让款。此部分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3,659.99万元。

2、结合公司当前应收账款规模及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第22号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本报告期内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979.78万元。

3、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35.37万元,较上年增长8.09%。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及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三、应对措施

1、创新经营模式,充分打造核心竞争力。加强市场开发能力,成立新基建投资事业部和光伏事业部,在全面推进新基建投资项目的同时,大力拓展城市灯光亮化、智能多功能杆、光伏发电业务,重点布局。通过优质关联产业、企业的并购重组,拓宽横向、纵向行业业绩增长点,对内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与转型升级,对外进行外延式并购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一体化能力和跨区域协作能力。

2、夯实管理基础,改革业务运营体系。公司实行全方位精细化管理,促进战略目标的达成。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成本费用,提升项目执行效率,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经营管理上更强调提高效率,形成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未来在促进业务增长的同时,通过持续加强管理、加强催收力度及加快应收账款周转等方式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3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28,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7,071,3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G150018902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22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19.66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4,760,9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10元,扣除发行费用16,516,6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G1800242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3、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0,550,793.00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 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传兴、董卫国、林金涛、吕强、王赤平、于海恒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每股发行价格6.30元,普通股(A股)最终数量40,550,79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469,995.90元,扣除发行费用8,820,708.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649,287.6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518Z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2,755.35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778.2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1年度,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076.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07.2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产金1,2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78,719.55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78.5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321.4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61.7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983.28万元。

2021年度,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12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097.6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97.6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541.27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38.8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026.0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026.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4月15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458.13万元出资。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决定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规范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6年12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5月9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6月14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7月30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5840000010120100442609)利息款已转入4000029329200638564户内,公司对上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1年1月22日,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账号20000025502200025163259)利息款已转入1314020609300038948户内,公司对上述专户予以注销.

2021年10月25日,名家汇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保荐协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对于名家汇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资资金后续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

2021年11月6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3、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情况具体如下:

[注1] 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田路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名匠智汇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2]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是二级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资质,由其上级一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1,308.30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即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246,649,287.68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1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822.3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