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105,969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高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龚滔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翔鹭石化(厦门)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班长,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5年5月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主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龚滔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副院长,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文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薛文良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邬永东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授信合伙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兼董事、浙江创课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捷瑞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邬永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3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2、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股东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将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进行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恒力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如峰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南路115号楼1801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与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及维护服务、云计算技术开发与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开发、组装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民用无人机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服务;网络安全产品开发与服务及代购代销;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批发、代购代销;机房建设;安防与环境监测;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二)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正军
2、注册资本:2,505万元人民币
3、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工程车辆租赁;普通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苏州恒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505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四)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401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五)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燕杰
2、注册资本:74,034.8237万元人民币
3、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化学品(PTA、乙二醇)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六)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茹秋利
2、注册资本:36,801.2975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566号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从事PTA、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七)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人民大道东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4、经营范围:纺织品、倍捻丝生产、销售;从事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八)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彬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红枫湖镇(六村一居)ZX-01-01号地块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九)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扬帆大道1号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蒋剑英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鸿运路南华夏大道东
4、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化学纺织纤维新材料、服装及辅料、箱包、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十一)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国良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一段528号
4、经营范围: 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二)恒力实业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601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停车场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及建设项目管理;会务服务;票务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新型纺织原料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1、向关联方采购混凝土、物资等
向关联方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混凝土,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土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接受服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软件和硬件的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及技术支持等。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2、向下游关联方销售涤纶丝
向公司采购涤纶丝的关联企业,均为织造企业,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3、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满足公司日常办公所需,租金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上年度共承办11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9,9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19-2021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坚,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2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确定总费用为4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严格遵照执业准则,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中汇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汤方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方明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汤方明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企管部主任;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汤方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上接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