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3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4月2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
B 股股东应在2022年4月19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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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2 年 3 月 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公告》、《公司关于为苏尼特右旗20万千瓦光伏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5、提案7、提案10、提案11、提案15、提案1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11的子提案需逐项审议表决。提案8、提案9、提案11、提案13、提案14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5、提案 16、提案 17 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4月25日、4月26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电子邮件:zhangsuyuan@boe.com.cn 、 huangjing-hq@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和检查“北京健康宝”、“通信行程卡”及48小时内阴性在京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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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7。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②选举公司监事
选举监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4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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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提案15.00、提案16.00及提案17.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分别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7 名)、独立董事人数(4 名)、监事人数(4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