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42版)

202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2版)

对于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应当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确认,并向恒康医疗主张权利后,恒康医疗方可以该等预留资金对该等债权进行清偿。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满三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未向恒康医疗主张权利的,根据本重整计划已为其提存的偿债资金将归还给恒康医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在法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15日内,债权人应申请并配合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查封、冻结等措施。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并配合解除查封、冻结等措施,对重整计划的执行造成障碍,债务人或管理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解除查封、冻结等措施;且债务人或管理人有权将相关债权人依本重整计划可获得分配的现金予以暂缓分配或提存,待债权人配合解除查封冻结措施后再行分配。

(四)转让债权的清偿

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转让债权的,受让人按照原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就其债权可以获得的清偿条件及总额受偿;债权人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人转让债权的,所有债权受让人只能在原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规定获得的清偿范围进行清偿。

(五)对案外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主张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六)信用修复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实质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因此,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请各金融债权人继续给予恒康医疗正常的信贷支持,协助恒康医疗完成信用修复。

(七)重整计划的解释与修订

1.重整计划的解释

在本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对本重整计划的内容存在不同理解,且不同理解将导致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受到影响时,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对重整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解释。管理人在收到该申请之后,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2. 重整计划的变更

在本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因出现国家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变化等特殊情况,或者因重整投资人过错导致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向陇南中院申请变更重整计划一次。陇南中院经审查裁定许可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获法院裁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重整计划修正案。该修正案提交给因修正案而受到不利影响的债权人组及/或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表决、申请法院批准以及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程序与本重整计划的程序相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

1. 关于领受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样例)

2. 留债展期告知书(样例,以有财产担保债权为例)

3. 关于领受转增股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样例)

附件一:

关于领受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样例)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为本公司/本人按照《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领受应分配款项的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请将本公司/本人应分配款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本公司/本人声明:本公司/本人应分配的偿债资金划入上述指定的账户,如因上述账户信息错误、注销、被冻结等原因导致偿债资金无法领受的,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本公司/本人自行承担。

债权人名称或姓名(签章/捺印):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附件二:

留债展期告知书(样例,以有财产担保债权为例)

债权人姓名/名称:

根据经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批准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确定留债展期金额及支付安排如下:

留债金额:【X】元(大写:【X】)。

支付安排:

1、还款:陇南中院下达终结重整程序裁定书之日的次月为首月,每六个月还款一次,36个月清偿完毕,还款时间为该月20日。第一期至第六期每期清偿的债权金额分别为【】元、【】元、【】元、【】元、【】元、【】元,清偿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2、付息:自陇南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的次日(含)开始计息,计息基数为每个计息期间的剩余未还本金余额。利息以陇南中院作出终结重整程序裁定书之日的次月为首月,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结息日为该月19日,付息日为该月20日(遇节假日、法定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年利率为固定利率4%。

特此告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领受转增股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样例)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为本公司按照《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领受应分配股票的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请贵公司将本公司应分配股票转至以下证券账户:

账户名称:

股东代码:

注册号:

转入席位号: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应分配的转增股票转入上述指定的证券账户,如因上述账户信息错误、注销、被冻结等原因导致转增股票无法领受的,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重整投资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二〇二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