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系因原控股股东之一许为高先生逝世的事实及许为高先生个人遗产继承事项导致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由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许恒青、许丽芳变更为许丹青、许松青、许恒青、许丽芳,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收到许丹青先生、许丽芳女士、许松青先生、许恒青先生(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为高先生于2021年4月逝世,其生前持有公司股份18,630,0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3,97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许为高先生生前所立遗嘱及广东省台山市公证处出具的(2022)粤江台山证字第4297号《公证书》,许为高先生逝世后遗留的本公司股份18,630,000股为许为高先生与配偶许丽芳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9,315,000股)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过户至许丽芳女士名下,另外50%(9,315,000股)将作为遗产由许丹青先生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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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高管锁定股)。
2、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故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继承相关股份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变动数据以过户完成后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实质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氏家族(许丹青、许松青、许恒青、许丽芳)。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上市公司权益的部分,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实现。许丹青先生、许丽芳女士关于本次继承及夫妻财产分割相关股份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广东省台山市公证处出具的(2022)粤江台山证字第4297号《公证书》。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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