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5版)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登记时间、地点:2022年4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会议室
传真:028-61509566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5楼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电话:028-68272498
联系人:袁一佳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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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锡光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财务审计服务费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经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0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该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2022年4月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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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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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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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智明达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8 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0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
●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
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公司2022年计划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扩大产能建设,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096,194.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35,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34,23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11,513,994.8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634,23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自身经营模式特点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军工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产品交付和回款存在一定的季节性,而公司前期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投入进行研发,导致流动资金可能存在阶段性短缺。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客户,提供定制化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和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的投入、市场开拓、产能建设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42.48万元,净利润为11,151.40万元。2022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投入,不断开拓市场,加快研发重点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1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江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聘请陈云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陈云松先生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副总经理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陈云松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云松,男,1982年1月出生,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惠州华阳集团数码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2月,任乐山菲尼克斯(安森美芯片封装厂)设备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华为成都研究所传送网硬件开发部硬件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智明达有限硬件测试工程师、测试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测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1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财务报告可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修订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1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2021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将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可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财务报告可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部分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合计修订制度9个,具体如下:
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5.《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6.《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9.《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其中,《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聘任陈云松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