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红星机电99%的股权,长城投资持有红星机电1%的股权,红星机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星机电总资产73,579.51万元,净资产41,229.80万元,净利润2,908.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长城军工的影响

1.本次对红星机电进行增资,可以缓解红星机电偿贷压力,增强该公司的资金实力,并解决红星机电流动资金需求,促进红星机电的发展,符合长城军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长城军工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2.本次长城军工对红星机电进行增资后,其仍为长城军工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

3.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红星机电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王本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王本河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公司所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本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王本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恪尽职守,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公司董事会对王本河先生做出的卓越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的推荐函,军工集团提名高申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前审查了高申保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申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高申保先生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申保,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安徽省维尼纶厂有机分厂班长、技术员、工段长;安徽省维尼纶厂有机分厂副厂长;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分厂厂长;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环保部部长;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高申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验资报告,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全额到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及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因东海证券关于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承接。近日,长城军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合肥分行”)与中金公司签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为长城军工,乙方为招行合肥分行,丙方为中金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519029843106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37,507,859.05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定期存款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方磊、王昭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三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上海仲裁。三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上接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