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3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3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于2022年4月1日出具了《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本公司拟认购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本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8月7日)前六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亦不安排相关减持计划。
特此承诺。”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